
案例一:某煤矿涉嫌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违法违规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14日,盐池县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1、承包单位安全员为1人,技术员2人、承包单位技术人员1人,均不满足规定;
2、承包单位机电经理兼职电工;
3、三条井口局部通风机风筒均存在接头不严、漏风、吊挂不直和编号不全等问题;风井第1、2节风筒接口采用铁丝连接(未反压边接设);主井、风井风筒在进入井架封闭预留口处挤压变形;
4、副立井风机缺少切换记录;
5、副立井缺少交接班记录;
6、主立井瓦斯便携记录缺少2025年5月14日早班记录;
7、主立井缺少交接班记录,井下检身记录未填写;
8、风井吊桶缺少限员牌板,风井井下检身记录未填写。
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 第二款的规定,并处该矿人民币叁万贰仟罚款(¥:32,000.00)的行政处罚,该矿矿长、安全副矿长各处人民币贰仟罚款(¥:2,000.00)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某煤矿涉嫌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违法违规案
基本案情:2025年5月14日至16日,盐池县应急管理局对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
1、中央水泵房水泵电机负荷电缆直接放到托缆装置上,应采用绝缘皮衬托;
2、1025车场配电点因巷道变形,造成设备排列不整齐。配电点处局部接地极导线与防护栏缠绕;
3、S22A704工作面回风顺槽第五组高位抽采钻孔1#、5#钻孔连抽支管漏气;
4、S22A801回风顺槽58#、63#风筒接头漏风;
5、S22A801回风顺槽巷道迎头锚杆、间排距,锚索布置不均匀,锚杆间排距个别超过规定,锚索位置,现场有与锚杆布置成一条直线,有布置在两排锚杆之间,未严格执行《S22A801回风顺槽作业规程》;
6、S22A801回风顺槽工作面迎头临时水仓防护网安装不规范,防护网应该用专用制作的栏杆进行防护,现场采用钢筋网;
7、S22A704工作面回风顺槽有2处锚索失效且部分锚索外露超过规程要求;
8、S22A704工作面回风顺槽65#-68#抽放管路区间起底后两帮部未进行支护;
9、S22A704工作面回风顺槽59#抽放管路处巷道变形挤压抽放管路,易造成抽放管路损坏。
以上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处人民币肆万伍仟罚款(¥:45,000.00)的行政处罚。
盐池县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