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每招用1人发放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底。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金列支,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的省份,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有免审即享和自助申请两种方式:(1)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请,也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比对,提取符合领取条件企业信息,核定应补贴的金额,经企业确认后自动生成支付数据,由经办机构将补贴直接发放至企业账户。(2)自主申请:企业通过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自主申请或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七)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三类人员”一次性补贴
政策内容:吸纳“三类人员”超过10人以上就业且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就业帮扶车间,可申请享受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吸纳11人至20人的一次性补贴2万元;吸纳21人至30人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吸纳31人至100人的一次性补贴6万元;吸纳100人以上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八)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政策内容:对组织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给予劳务中介组织或经纪人每人200元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二、支持企业减负稳岗
(九)阶段性降低失业费率
政策内容:失业保险费率降为1%。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底。
(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可通过免申即享或自主申请的方式申领。自主申请是指劳务派遣企业和因企业账户未及时维护、数据共享不全等特殊原因未能通过“免申即享”模式享受政策的企业,须在当年规定的申报期内,主动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或通过通过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自主申请。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十一)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政策内容: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