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盐池滩羊”(第29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行为,现对第七批(截至2025年10月23日)拟授权使用“盐池滩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进行公示,如对申请拟授权企业的产品质量、生产经营状况及其他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盐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或盐池县滩羊产业发展协会反映,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953-6020393。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发现未获授权的主体擅自使用“盐池滩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或“盐池滩羊”证明商标标识、产品名称的行为,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盐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盐池县滩羊产业发展协会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