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16点50分,宁夏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局吴忠分局惠安堡执法大队接到报警称,省道202线k110+990m处一辆轻型货车发生自燃,大队接警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往事故路段。
在事故现场,京A8**69号轻型货车已经燃起熊熊大火,占据了公路半幅路面。执法人员立即对公路进行半幅封闭,疏导拥堵车辆,同时安抚驾驶员情绪,询问事故相关情况。此时,到达现场的消防人员对火势进行扑救,公路养护部门向起火车辆底部的沥青路面铺撒砂石料进行紧急路面防护。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火势终于得到控制。
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畅通,避免造成二次事故,需要尽快将事故车辆拖离公路路面,而驾驶员王某的手机和钱包等财物都在大火中烧毁,这让他不但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并且一时身无分文,无力支付处理善后事宜的相关费用。

面对王某的困境,执法人员当即决定请示领导“特殊情况,特殊处理”,随后召开了现场协调会。经过交通运输执法人员、驾驶员王某及公路养护部门工作人员三方商议,最终决定不再雇用社会救援车辆进行拖车清理,利用公路养护部门的养护机械(挖掘机)及钢索等工具,将事故车辆拖至安全地点。同时,执法人员拿出自己的手机让王某给家人打电话报平安,以免失去联系使家人担心。
执法人员在处理此次事故中的种种举动都让王某感动不已,他激动地说:“今天遇上你们真是我不幸中的万幸,否则我出门在外又身无分文,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惠安堡执法大队在工作中,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做有温度的执法者,从细微之处温暖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