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拟决定表彰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电 话:0951—6669611(兼传真)
通讯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自治区党委改革办
邮政编码:750066
附: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二、先进个人(5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