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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赴闽转移就业的针对性、有效性,让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走上规范化、合理化、有组织、有秩序的转移就业。近日,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组织20名脱贫劳动力、搬迁移民劳动力和城乡劳动力到福建省厦门市转移就业。

欢送仪式上,县人社局负责人希望务工人员走上工作岗位后,要不忘初心,知行合一,强化技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认真工作,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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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到厦门市转移就业的我县城乡劳动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移民群众的就业去向为厦门市欣和股份有限公司、大洲新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他们可享受我县转移就业奖补,还可享受福建省鼓励政策。



据了解,转移就业稳定3个月以上,我县给予一次性转移就业奖补3000元,稳定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转移就业奖补6000元;赴闽务工或顶岗实习的宁夏籍脱贫人口工作满3个月的,福建省可给予1500元的交通补助,满6个月的可给予6000元跨省就业奖补。以上闽宁劳务协作就业补贴政策对于已脱贫劳动力可以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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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厦门后,转移就业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学习,将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开启全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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