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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对政府惠民消费券(第九批)发放时间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发放时间:1月19日至2月5日,分阶段发放。

适用对象:活动期间在盐消费人员。

消费券类型:调整后的消费券种类依然为满减消费券,具体发放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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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指南:居民通过手机下载“云闪付”APP,在平台专区领取电子消费券,即可到活动合作商家使用消费,使用方法详见平台消费券使用规则或咨询活动参与商家。

同时,由“云闪付”平台配送投放一批中石油加油券,居民可通过“云闪付”APP有价消费券链接,购买中石油加油满100元减5元,满200元减10元优惠券。

特此通告。


 盐池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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