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盐池滩羊”品牌影响力,确保已授权“盐池滩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品牌声誉,维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威性。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1月15日起,暂停受理新申请的“盐池滩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授权,恢复办理时间2026年3月1日。已获得授权的主体可继续按照《“盐池滩羊”(第29类)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商标。县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加强对已授权使用“盐池滩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企业,将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授权资格,确保盐池滩羊品牌信誉。

特此公告。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盐池县滩羊产业发展协会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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