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落实安全生产法规、防范群死群伤事故的重要举措。2025年,盐池县住建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质效。现公布6个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项目典型案例,提醒企业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2025年3月25日,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检查滩羊集团屠宰加工厂(二期)副产品生产加工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时发现该项目存在钢结构吊装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的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此,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025年4月2日,该项目完成整改并经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摘牌销号。

二、2025年4月9日,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检查盐池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三期(宿舍楼、实验楼、文体综合楼)工程-6#宿舍楼(三标段)时发现该项目存在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严重缺陷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此,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025年4月15日,该项目完成整改并经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摘牌销号。

三、2025年4月9日,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检查盐池县第二中学建设项目三期(宿舍楼、实验楼、文体综合楼)工程-3#实验楼(一标段)时发现该项目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此,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025年4月15日,该项目完成整改并经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摘牌销号。

四、2025年4月15日,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检查盐池县高沙窝镇工业园区200x10⁴Nm³/天液化天然气联产60x10⁴Nm³/年高纯氦气项目(货运大门)时发现该项目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组织验收和使用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的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此,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025年4月27日,该项目完成整改并经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摘牌销号。同时,该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振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盐池县住建局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2025年5月28日,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检查盐池县君悦府住宅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外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采取水平防护措施和屋面悬挑板无模板支撑方案的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此,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025年6月4日,该项目完成整改并经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摘牌销号。

2025年9月4日,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检查盐池县君悦府住宅项目中发现该项目存在化粪池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未按规定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的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此,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025年9月8日,该项目完成整改并经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摘牌销号。 

六、2025年9月10日,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在检查宁夏盐池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时发现该项目存在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委托第三方开展事故水池深基坑监测安全服务的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上述行为构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此,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025年9月15日,该项目完成整改并经盐池县住建局质监站复检合格后摘牌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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